3月6日,麻阳森林公安局、林业部门执法人员到西晃山林场开展打击非法捕捉野生蟾蜍违法犯罪行为,并对查获的蟾蜍进行放生。
蟾蜍放生现场
近日,麻阳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当前季节正处于蟾蜍繁殖期间,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蟾蜍繁殖期间成群迁移易捕捉的特性,在西晃山金顶捕捉野生蟾蜍。接到举报后,麻阳森林公安局联合县林业局执法大队等部门赶赴西晃山林场金顶,在金顶北坡下方水塘边的灌木丛中发现一袋被丢弃的活体蟾蜍,经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蟾蜍不受二次伤害,执法人员将野生蟾蜍全部放归大自然。
麻阳森林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蟾蜍(俗名癞蛤蟆)有控制农林害的作用,属于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发现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蟾蜍等野生动物的情况,应及时向野保部门、公安机关等进行举报。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龙湘东
编辑: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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