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服务中心、锦和镇人民政府及宋某、唐某、陈某等四名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嫌疑人共同前往锦和镇南门口及长潭案发地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当天共增殖放流鲤鱼、鲢鱼、草鱼、鳙鱼四种鱼苗共计2万余尾。
此次活动以“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通过增殖放流的方式对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案件当事人宋某、唐某、陈某等四人,在锦江河流域进行非法捕捞,后被麻阳公安局抓获。经审查发现,四人的非法捕捞行为不仅造成渔业资源损失,还造成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经过法官、检察官释法说理,最终四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过,愿意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放流。通过生态环境修复增殖放流,对于此类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可以强化违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形成震慑,比单纯的处罚更有意义。
近年来,麻阳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渔业资源修复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渔业经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下一步,麻阳相关部门将持续履职尽责,共同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守护好母亲河。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
编辑:张蓉
本文为麻阳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mayangnews.com/content/646741/65/12883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