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麻阳交警查处了一名三次酒驾的酒驾“老”司机。当晚22时30分许,麻阳交管中心组织警力在二桥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路段设卡检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时,一辆车牌号为湘NT***9的小车在快驶入执勤点时突然左转,这一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便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
然而面对执勤交警,龙某不仅当面与其妻交换座位,还紧闭车窗拒不配合,企图逃避检查。民警反复劝说并严厉警告20多分钟后,龙某见实在无法逃避,才不得不将车门打开。车门打开后,一股酒味从车内扑面而至,民警立即将龙某带至中心检测区进行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执勤交警在对其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龙某2019年8月因饮酒驾车被交管部门查处,2021年4月因再次饮酒驾驶被查,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这已经是龙某第三次饮酒后驾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龙某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2800元。
总有个别驾驶人饮酒后心存侥幸,驾驶机动车违法上路,更有甚者屡教不改,一错再错。县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欧阳 杨怡琳 滕韬慧
编辑: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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