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公共场所严格佩戴口罩的命令

编辑:张蓉 2020-02-19 11:01:37

  为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新冠肺炎疫情扩散,按照“没有口罩不出门、出门必须戴口罩”的原则,就公共场所严格佩戴口罩命令如下:1.要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对出入公共场所人员佩戴口罩进行严格管理。

  2.县城内各网格区块值守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对不佩戴口罩者进行劝返,拒不配合者,交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国家公职人员不正确佩戴口罩出入公共场所者,一经发现交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3.县内所有企业及门店经营户要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禁止不佩戴口罩的消费者出入。

  4.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农村地区人员佩戴口罩管控,要组织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四级队伍”,对不佩戴口罩的出户、出村人员严格劝返。

  5.要强化宣传引导,严密组织防控,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做到“没有口罩不出门,出门必须戴口罩”。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组建巡逻队伍进行动态巡查和劝导。

  6.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督查组要加强督查,确保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管控落地见效。

   此令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编辑:张蓉

阅读下一篇

返回麻阳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