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南省体育局
怀化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比赛时间:
2025年8月26日-28日
三、比赛地点:
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龙舟赛场
四、竞赛项目:
传统龙舟800米直道竞速赛
五、参赛资格和要求
(一)参赛队伍:2025“龙腾潇湘”中国传统龙舟赛(麻阳站)以行政区域为单位,采取自愿报名原则,限报24支队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报满为止。队伍组成:1.湖南省除怀化市外的其他市州限报1支队伍;2.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传统龙舟队和其他乡镇龙舟队(其他乡镇限报1支队伍);3.麻阳苗族自治县组委会特邀的传统龙舟队。
(二)参赛队人数:遵循麻阳传统龙舟惯例,体现敲锣打鼓的地方传统特色,每支船队人数最多不超过80人,其中上船参赛人数不超过60人(含划手、舵手1人、鼓手1人、锣手1人),其他20人(含领队、教练、安全员、队医、替补等)。
(三)参赛运动员:1.必须遵纪守法,遵守主办方赛事相关规定。2.身体健康,有参加该项运动的体能和本年度近3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才能报名参赛。3.年龄要求在18周岁至60周岁。4.着装必须统一,并统一穿救生衣。否则,禁止参赛。5.每位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本年度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赔偿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以保险单据为准)。否则,禁止参加比赛。6.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1支队伍参加比赛,否则,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和该队比赛成绩。
(四)参赛龙舟:麻阳本县队伍自行准备龙舟(含锣、鼓等),其他参赛队可用赛事举办方提供参赛龙舟(含锣、鼓等),也可自行准备龙舟(含锣、鼓等);各参赛队自行准备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的船桨。
(五)参赛队旗:各参赛队自备标有船队名称的队旗(用于开幕式和闭幕式),统一标准:长1米、宽0.7米的长方形,置于船尾时应至少高出水面0.3米。
(六)参赛资格:怀化市外其他市州龙舟队参赛运动员必须为该市州户籍;县组委会邀请的传统龙舟队运动员必须为被邀请方所属县的户籍;麻阳本县龙舟队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参赛船队所在乡镇户籍;舵手、鼓手、锣手户籍不限,身份确认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赛前按要求进行身份证录入及查验。
六、报名与报到
(一)请受邀请参赛队于2025年8月5日前上报龙舟组织机构及组队情况,打印比赛竞赛规程,内附参赛确认函及报名表。
(二)报名需将参赛队的报名表、体检报告单、保险单、运动员身份证、近期1寸彩照两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参赛确认函交至龙舟竞赛组(报名表必须按样表格式打印)。麻阳参赛队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到龙舟竞赛组(设县文旅广体局)进行报名,报名表上需所在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报到时参赛队伍需缴纳保证金3000元,遵守本赛事规定要求的,比赛结束后退还;出现无故退赛、罢赛、弃权、无理取闹、扰乱赛场秩序等违反赛事规定的,不予退还。
(四)赛事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邮编:419400
联系人:刘恩勇
联系电话:13349610777,0745-5824288
电子邮箱:myxwhju@163.com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采取随机抽签分为A、B、C、D四个小组进行小组赛,小组赛成绩排名办法:
(1)各小组采用两船一组轮次对抗赛(左、右两边交换赛道各划一次的方式进行),两次成绩相加为该船本轮最终成绩。
(2)各小组所有轮次比赛完成后,将每轮次成绩相加,为该船在本组的最终成绩。如成绩相同,则按两队比赛时最好一轮成绩,耗时少者名次列前。
(3)将各参赛队的最终成绩从第一名排至最后一名,没有完成所有轮次比赛的参赛队不予排名,前八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小组赛成绩不再计入第二阶段比赛成绩。
2.第二阶段比赛采取抽签分组分两轮进行,方式如下:
(1)第一轮比赛为小组赛前八名参赛队按成绩随机抽签,组成E、F、G、H四个小组进行,按该轮成绩耗时少取前四名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五至第八名不再进行比赛,以该轮成绩耗时多少直接决定名次。
(2)第二轮比赛对阵按照第一轮比赛决出的一二名与三四名进行抽签(第一名有优先抽签的权利),分两组进行比赛,耗时多的两支参赛队决出第三名和第四名,耗时少的两支参赛队决出冠军和亚军。
(二)本次比赛划姿不限,采用两船一组轮次对抗赛(交换赛道各划一次的方式进行)。
(三)参赛龙舟船只一律为木质船(不允许带动力的船只),进入赛场后一律不允许换船(非受迫性船体受损的除外)。
(四)每轮竞赛时龙舟不许靠岸,不准换人,必须划完一轮后才能靠岸换人,准备下一轮比赛。
(五)若有串道影响同组参赛队的算犯规,犯规情节较轻的,在该参赛队该次成绩加时5秒;犯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参赛队该次成绩,不计排名。如有犯规穿道不影响同组参赛队的,该次成绩有效,被动受影响的参赛队由裁判安排重赛。
(六)龙舟划到终点后回点应从各赛道外的靠岸水路返回,不得影响其他船只比赛,不许打锣鼓,不许举桡子,不许大声喊叫,违者取消该轮次成绩。
(七)非工作人员不准上起点船和终点船(特别是龙舟不准靠近终点船),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八)当指挥员宣布参赛龙舟向起点船靠拢时,任何船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超过5分钟未到达起点的龙舟视为弃权。
(九)裁判发令“各队注意—预备—”时桡子离开水面,裁判发令“划”(同时鸣枪)后开划。裁判未发开划令桡子下水视为“抢航”,第一次“抢航”由裁判召回重新开始;第二次“抢航”由裁判直接判定加时5秒钟,不再召回。
(十)任何参赛队的运动员在接受检录时,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
(十一)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龙舟赛事暂缓或延期。
八、奖励办法
奖励第一名至第八名:第一名奖金3万元;第二名奖金2万元;第三名奖金1.5万元;第四名奖金1.2万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各奖1万元。除前八名外的其他每支遵守赛事规定且完成全部比赛的参赛队获组织奖,奖金0.5万元。
九、相关费用
(一)各参赛队往返差旅费自理。
(二)组委会提供外县参赛队在册人员8月25日—27日的住宿(3晚)和8月25日中午至8月28日中午期间的用餐。
(三)组委会提供赛事期间外县参赛队伍从指定宾馆至赛场的往返交通服务(未入住指定宾馆的运动队费用自理)。
(四)提前报到、未注册、逾期离会的参赛人员费用自理。
(五)凡中途退出比赛、弃权、罢赛、扰乱赛场秩序、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队,所有费用自理。
十、仲裁委员会
(一)本次赛事设仲裁委员会,由赛事相关人员组成,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任务:负责执行竞赛规则、规程;仲裁比赛期间发生的赛事纠纷。
(三)赛事纠纷处理办法:在当次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参赛队负责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并交申诉费2000元,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后,进行复审,做出裁决,该裁决为最终裁决,必须坚决服从,若不服纠缠使比赛中断15分钟,即为罢赛,将按照罢赛相关规定处理。申诉方如胜诉,则退回申诉费。
十一、赛纪规定
(一)凡参加本届龙舟赛人员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安全至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二)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守纪律。
(三)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凡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准参赛,提倡公平竞赛,服从裁判判决,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凡不服从裁判员的判决,致使比赛中断 15 分钟以上,即按罢赛处理,并责令立即退出比赛场地。
(四)凡谩骂、殴打、侮辱对方和裁判员的船队人员,情节较轻的,裁判员责令其退场,并取消当次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全程比赛资格,并处罚该船队禁赛3年,对肇事者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全省通报。
(五)凡中途退出比赛或罢赛、弃权、无理取闹、扰乱赛场秩序和违反赛场纪律的参赛船队,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处罚该船队禁赛3年;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全省通报。
(六)裁判员应公正执法,若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裁判资格,并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七)各参赛队必须做好在训练和比赛期间船队的安全保障工作,在训练和比赛期间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均由船队自行负责。
十二、本竞赛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附件:1.报名表
2.安全责任书
3.自愿参赛声明书
4.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怀化·麻阳传统龙舟赛事组委会
2025年7月23日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编辑:黄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