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名称
“水韵苗乡•龙腾锦江”2024年湖南•麻阳传统龙舟赛,分区赛统一名称为:“水韵苗乡•龙腾锦江”2024年湖南•麻阳传统龙舟赛某某分区赛。
二、赛事主题
弘扬麻阳传统龙舟精神,促进麻阳文旅体融合,助力麻阳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办单位: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员会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龙舟协会
四、比赛时间:总决赛:2024年6月21—23日(农历五月十六日—十八日),共三天。
五、竞赛项目:龙舟800米逆水直道竞速。
六、比赛地点:高村镇锦江河马南河段。
七、参赛单位:全县6个分赛区派出的龙舟参赛队。
八、参赛办法
1.参赛队资格:各分赛区决出的优胜龙舟参赛队参加县里组织的总决赛,也可以由分赛区所属的乡镇、村(社区)自行组队,参加县总决赛。
2.参加总决赛名额:郭公坪赛区1支参赛队、锦和赛区4支参赛队、江口墟赛区5支参赛队、兰里赛区3支参赛队、吕家坪赛区4支参赛队、高村赛区7支参赛队。
3.参赛队人数:依循麻阳传统龙舟惯例,每支船队人数最多不超过100人,其中上船参赛人数不超过60人(含划手、舵手、鼓手、锣手、旗手),其他40人(含领队、教练、安全员、队医、替补等)。
九、参赛资格
1.参赛的运动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适合该项运动,而且能够着衣游泳200米以上,年龄在18至60周岁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为麻阳户籍。划手必须是本乡镇居民(以二代身份证居住地为准),舵手、鼓手、锣手可以请外援(外援仅限麻阳户籍)。
十、参赛要求
1.参赛队在竞赛过程中必须配备鼓手、锣手各1名,体现敲锣打鼓的地方传统特色。
2.参赛运动员必须着装统一,并统一穿救生衣。否则,禁止参赛。
3.参赛运动员必须进行赛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才能报名参赛。
4.运动员只能代表1支队伍参加比赛,违者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和该队比赛成绩。
5.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偿额度单人不得低于100万。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以保险单据为准)。
6.赛前在裁判员、领队、教练员联席会上,各领队必须和赛事组委会签订《参赛确认函》,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7.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凡中途无故退出比赛、罢赛、弃权、无理取闹、扰乱赛场秩序的,取消该队所有比赛资格,同时对该船队禁赛三年的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审定的《中国传统龙舟竞赛规则》。
(二)本次比赛划姿不限。
(三)采用两船一组轮次对抗赛(左、右两边各划一次的方式进行)。
(四)参赛龙舟进入赛场后一律不允许换船(非受迫性船体受损的除外)。
(五)参赛船只一律为木质船(不允许带动力的船只)。
(六)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取随机抽签分为A、B、C、D四个小组进行小组赛,按每轮计时总成绩取前八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
1.小组赛成绩排名方法
(1)各小组采用两船一组轮次对抗赛(左、右两边各划一次的方式进行),两次成绩相加为该船本轮最终成绩。
(2)各小组所有轮次比赛完成后,将每轮次成绩相加,为该船在本组的最终成绩。如成绩相同,则按两队比赛时最好一轮成绩,耗时少者名次列前。
(3)将各参赛队的最终成绩从第一名排至最后一名,没有完成所有轮次比赛的参赛队不予排名,前8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小组赛成绩不再计入第二阶段比赛成绩。
2.第二阶段比赛采取抽签分组分两轮进行,方式如下:
(1)第一轮比赛为小组赛前八名参赛队按成绩随机抽签,组成E、F、G、H四个小组进行,按该轮成绩耗时少取前四名进入第二轮比赛。第五至第八名不再进行比赛,以该轮成绩耗时多少直接决定名次。
(2)第二轮比赛对阵按照第一轮比赛决出的一二名与三四名进行抽签(第一名有优先抽签的权利),分两组进行比赛,耗时多的两支参赛队决出第三名和第四名,耗时少的两支参赛队决出冠军和亚军。
(七)每轮竞赛时龙舟不许靠岸,不准换人,必须划完一轮后才能靠岸换人,准备下一轮比赛。
(八)若有穿道影响同组队算犯规,犯规情节较轻的参赛队在该次成绩加时5秒;犯规情节严重的参赛队取消该次成绩,不计排名。如有犯规穿道不影响同组参赛队该次成绩有效,被动受影响的参赛队由裁判进行安排重赛。
(九)龙舟划到终点后回点应从各赛道外的靠岸水路返回,不得影响其他船只比赛,不许打锣鼓,不许举桡子,不许大声喊叫,违者取消该轮次成绩。
(十)非工作人员不准上起点船和终点船(特别是龙舟不准靠近终点船),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当指挥员宣布参赛龙舟向起点船靠拢时,任何船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若超过5分钟未到起点船视为弃权。
(十二)裁判发令“各队注意——预备——”时桡子离开水面,裁判发令“划”(同时鸣枪)后开划。裁判未发开划令桡子下水视为“抢航”,第一次“抢航”由裁判召回重新开始;第二次“抢航”由裁判直接判定加时5秒钟,不再召回。
(十三)任何参赛队的运动员在接受检录时,如发现有冒名顶换者,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
(十四)因汛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龙舟赛事暂缓或延期。
十二、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竞赛奖和组织奖。
第1名奖金3万元、奖牌和奖杯;
第2名奖金2万元、奖牌和奖杯;
第3名奖金1万元、奖牌和奖杯;
第4—8名分别奖励(第4名0.8万元,第5-8名各0.5万元);
设组织奖若干名,各奖励0.2万元。
各分赛区奖项和奖金由分赛区组委会自行设置。
十三、报名与报到
1.报名由参赛队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分赛区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中午12点之前,到龙舟竞赛组(设县文旅广体局)进行报名;报名需将参赛队的报名表、体检报告单、保险单、参赛确认函交至龙舟竞赛组,报名表上需所在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必须按样表格式打印)。
2.报名时请各参赛队带好运动员身份证、近期1寸彩照两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3.各参赛队自备标有船队名称的队旗一面,以备开幕式和闭幕式使用。队旗统一标准为宽70厘米、长1米,置于船尾时应高出水面至少30厘米。
4.报到时参赛队伍需缴纳保证金3000元。(凡中途无故退出比赛、罢赛、弃权、无理取闹、扰乱赛场秩序的队伍不退还保证金)
十四、仲裁委员会
1.本次赛事设仲裁委员会,按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仲裁委员会的任务是审议比赛期间参赛人员、裁判员执行竞赛规则、规程中发生的纠纷,按照竞赛规则、规程执行。
3.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由赛事相关人员组成。
4.仲裁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负责执行竞赛规则、规程,对比赛期间发生的赛事争议,可按如下办法和程序办理:在当次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参赛队负责人用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并交申诉费2000元,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进行必要的调整、研究后,进行复审,做出裁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必须坚决服从,若因此纠缠使比赛中断15分钟,即为罢赛。罢赛队伍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申诉方如胜诉,则退回申诉费。
十五、纪律规定
1.凡参加本届龙舟赛人员必须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安全至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2.互相尊重、互相学习、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讲纪律。
3.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凡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准参赛,提倡公平竞赛,服从裁判判决,尊重对手,尊重观众,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凡不服从裁判员的判决,致使比赛中断 15分钟以上,即按罢赛处理,并立即退出比赛场地。
4.凡谩骂、殴打、侮辱对方和裁判员的船队人员,裁判员根据情节责令退场,并取消当次比赛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并对该船队禁赛三年的处罚,同时对船队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肇事者按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凡参赛船只中途退出比赛或罢赛、弃权、无理取闹、扰乱赛场秩序和违反赛场纪律的船队,对该船队禁赛三年的处罚,同时对船队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6.裁判员应公正执法,如有贿赂、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裁判工作,并由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7.各参赛船队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赛事中出现问题必须服从仲裁委员会的协调和处理结果,对赛事中违纪、违规、阻扰比赛、无理取闹者,除对船队领队进行相关处罚外,对违法当事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各参赛船队必须在训练和比赛期间做好船队安全工作,在训练和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均由船队自我负责、自行处理。
9.严禁赌船行为,一旦发现,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十六、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县龙舟协会。
十七、本竞赛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麻阳苗族自治县传统龙舟赛事组委会
2024年5月20日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编辑:滕舟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