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城公共停车(场)位特许经营,根据《麻阳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麻发改价〔2024〕4号),现对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时间:2024年4月8日
二、实施主体:麻阳锦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收费依据:《关于核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麻发改价〔2024〕4号)
四、运营范围:县城区道路临时泊位车位规划:一期20条路段,2036个停车泊位(详见附表)。
五、收费时段:8:00—20:00
六、收费标准
1.计时从车辆进入停车泊位开始,首小时内按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首小时后按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前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首小时2元,首小时后每超过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标准计费。
2.上述收费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收取,收费标准以每辆小型汽车车位为准,其他车型比照所占小型汽车车位数计费。
七、免费停车规定
1.即停即走,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
2.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及苗年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免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3.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费。
4.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免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停放的车辆免费。
八、请广大市民、驾驶人自觉履行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服务有关规定,对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破坏公私财物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九、客服电话:0745-5825555
附件: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路段分布表(一期)
麻阳锦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5日
来源:麻阳锦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滕舟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