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县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打造文明卫生县城,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 2023 年 11 月 5 日起在城区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1、二、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改装改型(遮阳伞、遮阳棚)等违法行为。
2、二、三、四轮车随意变道、随意停靠、不按指示标线行驶的违法行为。
3、二、三、四轮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
4、二、三、四轮车不按规定区域停放,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交通、 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予以处罚,凡是非法营运经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处罚 5000-20000 元,并将处罚情况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开。
三、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非法营运有效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奖励 500 元。举报电话:0745-2506697。
四、对扰乱整治工作、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区广大交通参与者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营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摒弃交通陋习,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安全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广大共产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特此通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5日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