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新修订《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贯彻实施动员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周燕出席会议并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阳承凡作动员报告。县领导蒲必华、王新林、滕勇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我县是一个苗族聚居的自治地方,总人口40.5万人,苗族占80.2%。自治县自1988年成立以来,于1992年制定颁布了《麻阳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2006年对《自治条例》进行了修订。 2019年,经县委同意,县人大组建专门班子,开始《自治条例》的第二次修正。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新修正的《自治条例》于2021年5月27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并于2021年7月2日公布施行。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自治条例》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统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以《自治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引领和推动全县上下形成学习宣传贯彻《自治条例》的热潮。要全力把《自治条例》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充分发挥《自治条例》保障各民族权益的作用,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强调,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头一年,要充分发扬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胆探索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各部门应该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战略意义,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把贯彻实施自治条例与落实“十四五”规划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来源:麻阳融媒体中心
作者:向飞宇
编辑:张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