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有效实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履行部门职能,持续开展河(江)鱼、野生鱼广告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清除“河鱼”字样的广告
据了解,该局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及周边、餐饮店,对涉“江鲜”、“野生鱼”、“河鱼”等字样的广告、招牌督促发布主体及时清除。加大了禁捕政策宣传,通过签订倡议书、发放告知书和温馨提示等形式,在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进一步宣传引导,提升经营户和消费者对长江禁捕工作的知晓度,并提醒市民做到“五个禁止”,即: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媒介发布广告。同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违反“五个禁止”的市场主体坚决依法处理,对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严肃查处,同时追溯上下游来源去向,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一查到底。
清除“河鱼”字样的广告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执法车辆18辆次,开展整治工作宣传66次,清理含有“江鲜”、“野生鱼”、“河鱼”等字样的户外类广告9件,字号名称、招牌类广告12件,菜谱类广告92件。
来源:麻阳新闻网
作者:向飞宇 田小会
编辑:张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