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怀文明办[2012]4号文件精神,2012年,我县继续被纳入“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的资助范围。为切实做好2012年“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全县“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录取为“宏志班”的学生,每学年资助生活费4500元,免学费2000元。
三、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6月10日结束。考生及家长持户口簿到县文明办报名。
四、招生程序:
1、报名:考生或考生家长在县文明办领取并填写报考怀化市第三中学《志愿表》、《“助学工程”申请表》和《“助学工程”推荐表》。
2、资格审查:县文明办和县教育局对预选考生的思想品德和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好汇总表(见附件2)于6月18日前上报市文明办。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面试:各预选考生在原就读学校统一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6月19日参加怀化市第三中学举行的面试,将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怀化市第三中学面试的综合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项成绩折算合计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审核公示:怀化市第三中学从预选名单中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对上线考生进行体检,如有身体素质不合格者,按考试分数依次递补。被录取学生按有关程序,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进行审核,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5、录取: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由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领导小组报中央文明办审批录取。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湖南省“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湘文明办[2003]10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原则,择优推荐、选拔“宏志班”学生。
2、“宏志班”学生一经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截留和录取,务必保证“宏志班”学生按时报到入学。
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委宣传部
麻阳苗族自治县文明办
麻阳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2年5月25日
来源:麻阳新闻网
编辑:张蓉